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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汶川大地震至今已过去83小时了,第一阶段的紧急救援抢救生命的工作尽管还不会放过可能的机会但基本上已经结束,现在会是第二阶段救治伤员、救助灾民、卫生防疫等工作以及第三阶段的重建家园工作。从第一阶段的黄金72小时救援行动来看,救援项目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对于有效救援,将灾难死亡人数降到最小意义重大,但愿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工作做得更好。

救援项目中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管理规划、人员组织、项目协作。
虽然远离四川,但震灾却时刻牵动着我的心,也牵动着中国人的心乃至世界的人们的心。现在已经汶川地震后的第75小时了,按照地震“黄金救援72小时”的观点,还有数万的人埋在废墟中,现在看我们救人的使命基本上只能靠奇迹了。我最痛心的是那些逝去的孩子,他们本是祖国的未来与花朵,现在却意外凋零了,悲痛之际也促使我想写些文字,希望我们的国家与社会来检讨,以告慰这些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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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韬

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对于“允许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等有关条款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争议,并且普遍认为“草案”砝码已明显偏移至资方。

的确,实施4个多月的《劳动合同法》面临广泛争议,以政协委员、中国第一女首富张茵的两会期间提案最为典型,认为损及资方利益,这不仅在不少雇主中有一定市场,而且个别地方政府与学者也提出异议,执行《劳动合同法》会对地方招商引资造成打击,失去原有的“低成本”优势,《劳动合同法》标准太高、太过理想化,我国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就业才是最重要的,提高了用人成本有可能减少就业,反倒不利于劳动者。
本人在2006年初就写过一篇习作—— 《2006,你能涨工资吗?》,事实证明确实如此,一部分人是能够工资不断上涨,但有一部分人却是很难涨工资。以至于广东某劳动官员说政府和学术界都在探讨“工资立法”的问题,寄望以强制性的立法介入市场的分配体系。并认为在具体的做法上有两个初步成型的手段:一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行业协商提高职工待遇;二是劳动合同法的贯彻,督促企业在内部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制度,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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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06年初发表在原Blog上的文字,而原Blog数据已经丢失,不能正常访问,只好转载于此,谢谢访问!

随着长期以来依靠投资(主要是官方投资与外资,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负面效应显现,中央提出以提高人民收入来促进内需增加而保持经济持续增长作为2006年的经济政策,提高人民收入涨工资因而就不仅成了政府的一项经济任务,也成了各级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以致于出现《江苏副省长批评一些企业"涨利润不涨工资"》 、《辽宁副省长:我省再困难也要涨公务员工资》等新闻(具体新闻内容可参见下文中附)。然而你在2006年能否涨工资?能涨多少工资?以及由此带来的分配效应也值得一起来探究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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